发布日期:2023-04-13 10:53:43
数字乡村产品已成为农村地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设施,对于提高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和保障生活安全等起到积极作用,对运营商互联网、智能终端和云业务等的带动作用明显。
一、数字乡村产品需求与发展现状
01 村镇客户需求强烈,呈快速普及趋势
从调研看,村镇客户通过数字乡村产品对自身信息化建设赋能的需求迫切、条件充分。
一方面数字乡村属于乡村发展和建设的“摘帽子”工程,各级政府为落实中央政策的要求,积极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专项投入;另一方面,随着乡村干部年轻化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已经具备信息化平台的基本操作处理能力。数字乡村产品在疫情防控、村务管理、综治、党建等诸多方面的信息化能力,直接解决了现阶段村镇客户的 “急难愁困”,得到普遍高度的认可。当下乡村管理数字化成为处于快速发展机遇期。
02 运营商主动承担数字乡村供应商角色,发展动力足
乡村数字化建设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乡村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通信运营商依托云网资源和最后一公里的服务能力优势,顺理成章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主力军。
从产品形态看,各运营商均以视频监控为基础向数字乡村综治等方面延伸,实实在在为乡村政府工作实现赋能和减负,解决了乡村政府部门的迫切需求,同时通过服务G端,拉动了H端和C端用户发展,为运营商业务发展带来了显而易见的拉动作用。因此运营商普遍对数字乡村产品期待较高、发展动力强。
以某市运营商为例,2022年启动营销200多个村,实现农村高值宽带套餐拉新6000余户。这对原本因空心化、老龄化等原因而持续低迷、营销不振的农村市场,无疑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03 产品市场成长快速,竞争程度增强
整体市场虽处于快速成长期,尚未进入同质化竞争,但在市场抢占的“窗口”期间,各运营商围绕乡村信息化的市场竞争全面展开。
中国电信起步稍早,推出标准化和可快速部署的产品,但其他运营商随之跟进,推出功能和体验方面具有后发优势的产品。如联通公司采用集中资源打造标杆,口碑及示范效应显著,移动公司推出支持多级架构的产品,从乡镇层面自上而下拓展等。
客户方面,由于各村委之间相互参观交流机会多,对比选择之下,对各家运营商的产品功能和运营均带来较大的挑战。为此,运营商普遍加强了产品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的力度,采取厂家驻点、标杆村建设等不同策略,实现村镇客户需求的积极响应。
二、数字乡村产品现存在问题分析
对运营商及其一线人员的调查显示,各运营商数字乡村产品虽整体符合了客户基本需求,但在产品快速发展的同时,在功能设计、营销、服务以及硬件设备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就其中主要问题分析如下:
01 村镇客户的信息化需求趋于全面深入,现阶段产品尚未充分满足
村镇客户的信息化需求,已经从视频监控向综治、服务、政务、党建等一体化管理平台的方向深化。
当前数字乡村产品以大屏为界面载体,无论视频监控能力,还是对乡村综治的功能扩展和延伸,在满足乡村客户的普遍需求方面都有所不足。
如,不支持上级政府与村委间的分级管理和信息发布,监控视频无法便捷的设置轮播、轮巡,场景化AI能力不足,未实现手机电视多屏信息同步等。
02 与政府职能融合程度低,数据融通和信息同存在屏障
数字乡村与政府的管理职能密切相关,但当前产品与政府平台的对接能力相对初级。如:
在综治等功能上,人口信息尚无法直接对接当地政府信息,需要各村逐条录入;
在防疫功能上,红黄码的人员信息同步慢,姓名和身份信息无法完整对接;
在党建等功能上,无法对接上级机构的信息发布、任务安排,相关活动纪要无法同步等。
而在政务服务方面,包括农合补贴、居民医保、低保或退休等资格认定等方面,尚无法做到有效对接,联通产品的整体规划上对此有所覆盖,但实现程度低,移动和电信产品尚未涉及。
03 产品功能的迭代更新和创新速度低于客户预期,个性化需求响应能力差
基于规模推广模式,当前数字乡村产品以标准化服务能力为主,在面向不同村情村貌和个性化的基层需求时,响应和满足能力均所不足。
各村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的重要程度,需要在大屏突出展现的信息化内容需求存在差异,如旅游村希望突出村容村貌或慢直播,河道较多的村希望突出防溺监控画面,或者接入本地电商直播能力等等。
对于此类个性化展现或配置的定制化需求,运营商从接收需求到功能实现的周期均相对较长。
04 产品性能保障和运维难度大
数字乡村产品涉及网络、硬件、AI和云服务等多方面的资源,性能保障难度大。
一方面,摄像头、音柱等设备的安装调测复杂性高,且往往不具备即时测试条件,设备音量、噪音、抗干扰等性能问题难以事前发现;同时该类设备暴露在户外,故障损毁的几率相对高;另一方面,产品在地图展现、文字播报等方面的准确性、时延等方面受网络平台稳定性影响较大。从实地调研的村镇看,各运营商的产品平台上均显示有较大比例的设备离线或无法判断状态;以株洲某村联通平台为例,显示设备异常离线率竟达到100%。另外,硬件设备的AI能力,受到技术成熟度和数据质量影响,存在分析判断失真和预警误报等问题。
05 售后服务保障,对末端运维一线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由于数字乡村产品从地域上属于相对偏、远的末端产品,设备厂家的售后和保障能力无法保障,更多依靠运营商在县支局的服务能力。但数字乡村产品尚未能提供细分到村级的设备运行状态分析和管理能力,使得当地运营商对设备产品故障和问题难以预判,同时由于客户主动报障后对问题解决的及时性要求高,运维和服务保障整体存在一定压力。
此外,数字乡村产品在产品端侧的大屏布局、内容管理发布、党建信息管理以及跨平台内容的调用等,普遍存在操作好用性方面的体验问题。
三、数字乡村产品发展建议
数字乡村产品发展,首先是对需求的有效满足和产品的不断创新,在产品架构上,做好顶层设计,做好数字技术融合应用试点示范;同时,产品要增强开放性和可定制化能力,让村镇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实现信息化的同时,同国家相关数据平台进行有效衔接,形成上下互动的发展机制。
01 完善功能,向办公和服务平台的方向升级
根据对乡村客户的考察,综治、管理、政务服务和党建四项功能是数字乡村的核心诉求,数字乡村产品在上述方面的功能完善和数据对接是需要进一步突破的重点方向。
综治方面,围绕基层治理重点,包括水利、防溺、防火、道路安全、治安等方向,在视频监控和预警方面完善电子围栏等场景化解决方案,结合云广播、手机通信能力等,实现自动+人工的告警、通知等快速处置。
管理方面,包括人口、土地、房产网格化管理等,纸质档案电子化是数字乡村的重要一步,数字乡村产品应尽快支持一户一档的管理模式,实现对家庭人员信息、家庭房产确权情况、土地面积及经纬度等信息,实现地图化管理。
政务服务,将基层对农民的主要服务能力嵌入产品,尤其是镇级工作界面上,应逐步实现对新农合保险、退休资格确认、补贴发放、低保申请等政务服务能力的调用,助力政府工作线上化、无纸化。
党建功能,应从村级党务自管向更广泛的上下级互动进行扩展,并与地市级组织部的本地党建平台对接,实现地市层面党建工作要求的下达、展示,以及相关组织活动落实的记录和反馈,并尽量与学习强国等垂直化平台内容有接口互通。
02 从村级应用向村民级应用进行丰富,增强产品粘性
数字乡村产品不仅是为村委或乡镇提供信息化的大屏,最终需要村民的积极参与和使用,能持续为最终用户带来实际利益才能保持产品长久价值。
现有产品对村民摄像头的纳管,实现由“自管”到“共管”,在一定程度上可提升监控效果;但在用户侧,总体仍缺少有效的参与内容。后续可以通过移动端APP(如电信小翼管家)能力的加强,以及与农村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提供,打造强互动式应用。
目前可扩展的粘性型内容包括积分银行、互动反馈、便民服务等。积分银行规则可由村镇制定,包括村民道德风貌、守法、垃圾处置、秸秆焚烧以及村民参与义务劳动等,相应的积分通过客户端实现便捷的查询和兑换;村民互动反馈作为自身诉求传达的有效途径,可实现基层矛盾的及早化解,减少上访等行为;便民服务则可为村务管理提供快捷通道,如疫情期间的外出与回乡申报,各类资质条件的调查表发放和资格申报等。
03 千村千面,扩展AI场景
数字乡村平台建设,需立足需求导向,循序渐进,在满足智慧化村居管理的通用能力基础上,打造更多可定制的场景化,提供更多标准化和AI能力的应用,以模块化和自由组合的方式提供,方便各村打造本村特色形象。如运营商可在文旅方面依托标志化地域风貌,推出慢直播产品,并以一定的合作模式将慢直播实现面向全国客户推送和传播;同样,在智慧农业、山林防护等方面,也可打造更多的AI应用。
同时,为增强产品的定制化程度,产品可提供多套可供选择的模板,由村委根据当前工作需要进行选择,同时增强大屏产品内容的自主配置能力,方便客户自主地对大屏页面内容进行适当的版式调整、或将重点事项设置为突出展示等。在达到规定动作的前提下,鼓励每个村根据自己的需求去探索。
04 增强产品标准化和开放程度,提高数据互通和周边兼容性
数字乡村产品作为乡村信息化的承载平台,应预留足够的可扩展性,包括通过标准化接口实现对农村电商、菜篮子工程等更多政务、服务的对接,以及与各类智慧应用和第三方平台的对接能力,与微信等主流互联网产品渠道对接提供相关服务的界面等。同时,应增强对终端开放性的支持,如增强对用户自有摄像头及其他原有设备的兼容和支持等。
05 塑造标杆,打磨产品,快速复制
通过智慧村部或智慧县镇试点,可通过驻点的方式深入村镇客户,围绕客户急难愁困,不断完善和打磨产品,真正做到“讲好故事、画好蓝图、触手可及”。而标杆村镇的建设,也较容易得到政府的支持,并获得相应的标杆典型政策,同时可以对周边客户带来较好的示范效应,为各种特色乡镇进一步构建提供可复制蓝本。
06 增强属地化运营、属地化服务能力
数字乡村产品由平台厂家提供,由属地化的运营商最终提供和实现产品服务,因此属地化的运营服务能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产品的实际触达和发展程度。
平台厂家一方面应通过标准化、网元化程度的提高,尽可能降低产品软硬件设备的安装交付和调测难度,另一方面,应为本地运营商提供分级分域的产品发展质态监测和分析管理界面,在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情况下,让属地运营商对主要设备和功能模块的在线状态、使用频率等实现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排障,避免诸如案件发生地的视频设备故障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等事件发生。
另外,使用数字乡村产品的村镇客户,也应把属地化运营和服务能力作为供应商选择的首要考虑要素之一。